高考政治知识点汇总与分析 第八讲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
【复习要点】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人大代表的产生;
(4)人大代表的职责;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2.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确立;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3)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4)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4)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6)我国的宗教政策。
【知识归纳】
一、重难点
(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2)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3)地方各级人大: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4)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
(1)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职责: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原则:民主集中制。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
3.党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5.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6.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内容:(1)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2)我国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3)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4)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5)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民族政策的关系:民族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行我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因而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各民族的团结与繁荣。
2.我国的宗教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